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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好科技伦理这道“门”
2019-08-13 09:04:00  来源:新华日报

  

 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》,明确指出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。这意味着,我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面、导向明确、规范有序、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。

  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,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包信和,全国人大代表、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等多位代表委员的建议、提案,也是今年两会期间的热门建议、提案。这一方案获审议通过,彰显了国家对科技伦理问题的高度重视,也呼应了社会对科技伦理制度化建设的迫切需要。

  18世纪以来,人类社会经历了以“蒸汽机”广泛应用为代表、向工业社会迈进的第一次工业革命,经历了“电气”促重工业兴起、交通业迅速发展的第二次工业革命,以及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充分发展的第三次工业革命,如今正处于以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、大数据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中。回顾科技史,无论是原子弹、工业化学品的发明,还是基因编辑技术、人工智能技术、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的迅猛发展,都有可能是把“双刃剑”,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,也会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,不断挑战着人类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尺度。如何让科学发展始终向善,不能单靠科技人员自身的价值判断和科研机构的伦理认知,而是亟待整个科技界乃至国家层面形成统一认识,做出动态权衡,规范具体实践。

  爱因斯坦曾说:“科学就其意义讲,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具有道德性质,因为科学发现的成果,任何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影响人类的命运”。当下,生物识别手段应用日益广泛,除了人脸识别,还有指纹解锁、虹膜分辨等,这些生物特征具有唯一性,一旦被“复制粘贴”恶意使用,后果不堪设想。再如,大数据带来的最主要价值建立在对数据的大规模收集基础上,在互联网、电子商务、移动通信、社交平台对原始数据进行实际收集过程中,很容易让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。除此以外,人工智能技术存在的异化风险,也促使学界加快相关伦理规范建设。

  科技发展,理应促使人类生活更加美好。苏格拉底提出过“知识即美德”的命题,爱因斯坦也强调“关心人的本身,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的奋斗的主要目标……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,而不至于成为祸害”。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伦理委员会,一方面,厘清科技活动的伦理风险,促使科技人员不忘以人为本,将价值权衡与伦理考量纳入科技活动全过程,使科技伦理成为科技工作者共同恪守的价值观念、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;另一方面,全面把握科学前沿和新兴科技的发展与深远后果,通过明晰的价值准则、统一的伦理规范和严肃的监管程序,对科技活动加以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,可以更好地为创新驱动导航,使科技强国之路走得更好更快更远。

  孙 敏

来源:新华日报   编辑:黄慧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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