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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零容忍”态度治理“微腐败”
2018-08-28 09:09:00  来源:新华日报

  当前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态势下,贪腐行为得到明显遏制。但是,基层“微腐败”问题依然突出,并构成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。“微腐败”看起来小,但也可能导致“大祸害”。因此,要重视并积极治理基层“微腐败”,把治理“微腐败”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着力点。

  强化纪律意识,做到廉而有为。基层“微腐败”易发频发,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部政治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,甚至是明知故犯。纪律规矩意识的不断丧失,必然导致底线的沦丧,直至陷入腐败的深渊。惩治基层“微腐败”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,真正做到挺纪在前。为此,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意识、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不仅要立“明规矩”,还要破“潜规则”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时刻守住底线,遵守各项纪律,时刻警惕“糖衣炮弹”的攻击,始终成为廉而有为的干部。

  倒逼责任落实,做到压力传导。有的基层党组织对轻微违法违纪行为认识不足,抱有“法不责微”“法不责众”的侥幸心理;有的基层党组织对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力度逐级递减,对惩治“微腐败”行为的震慑力不够。在治理“微腐败”过程中,要把责任落实放在突出位置。首先要压实主体责任。要通过“书记抓、抓书记”的方式,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扛起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。其次是压实纪委的监督责任。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通过加强对基层巡视巡察、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等方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。第三,要传导反腐压力。自上而下把责任压到基层,督促引导基层真正承担起治理“微腐败”的责任,防止“跑冒滴漏”。

  织密监督体系,让“微腐败”无处遁形。当前缺乏的不是监督,而是监督体系不够严密。因此,要从完善自我监督、执纪监督、外部监督的角度构筑起“三位一体”监督体系,行之有效地建立一张预防“微腐败”大网。首先要强化自我监督。诸多基层干部在“微腐败”方面所犯的错误,大多是从小错开始,于小处失守。因此,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、诚恳接受监督、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,习惯在阳光下履职尽责。其次,要加强执纪监督。对于那些明知故犯、屡触禁令红线的行为,要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肃查处、绝不姑息。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,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,做到警钟长鸣、震慑常在,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。第三,健全完善外部监督。实践证明,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,而且具有反应灵敏的显著特点。因此,在治理“微腐败”过程中,要健全完善党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,形成人人皆监督、人人受监督的局面。

  借力“互联网+”,实现数据共享。 “微腐败”之所以产生并久治难愈,一个重要原因正是部门之间、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技术壁垒为少数人腐败留下了便利空间。基层的信息壁垒不仅容易导致基层干部重复劳动,还容易产生制度漏洞和制度空白区,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,为滋生“微腐败”提供温床。这意味着想要治理“微腐败”,就必须消解信息壁垒,实现信息共享。消除信息壁垒,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是重中之重。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,要用“互联网+”的思维进一步完善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信息化平台,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,把精准扶贫、救灾救济、公共服务、惠农补贴发放等容易滋生“微腐败”的大数据全部“一网打尽”,为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奠定数据基础。在此基础上,切实做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防止出现信息误差。

来源:新华日报   作者:曹晗蓉   编辑:王逸男